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五部委《關于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加快推動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建設,促進我區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高水平人力資源服務產業資源集聚,特制定本意見。
二、目標任務
加快我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生態園區建設,有效吸引優質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入駐園區,促進我區高水平人力資源服務產業資源集聚。
三、起草過程
根據《泉州市(豐澤)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泉豐政辦綜〔2022〕26號)等文件精神,區人社局牽頭擬定《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經三輪征求有關單位意見建議,三次進行修訂完善形成送審稿。根據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要求,在公開向社會征集意見建議和通過公平競爭審查后,通過區司法局合法性審查。6月21日,《若干意見》經區六屆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務會研究通過,并于2023年 月 日印發。
四、范圍期限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五、主要內容
《若干意見》分為:適用范圍及對象、具體扶持措施、其他事項三部分。
(一)適用范圍及對象包括在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生態園區,即泉州中央商務區人力資源總部經濟園區、泉州市(豐澤)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及后續如因發展需要經豐澤區政府增加認定的在泉州中央商務區的其他區域內,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運營機構和入駐園區的人力資源企業。
(二)具體扶持政策措施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對園區運營機構的獎勵支持。主要按園區地方財政貢獻度,分類分檔連續5年最高給予80%獎勵。其中:①以年度財政貢獻總額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分檔次,分別按園區對地方財政貢獻的70%、75%、80%給予獎勵;②對于原豐澤轄區內遷入的企業,按其年度財政貢獻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計入園區年度財政貢獻;③自2024年度起,分檔標準逐年增長10%;2026年度起,獎勵比例逐年遞減10%。并由運營機構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對入園企業給予獎勵。同時,對園區運營機構積極爭先創優給予政策支持。
2.對入駐園區人力資源企業的鼓勵支持。主要立足人力資源機構發展特點,分別給予新增納統獎勵、推薦人才獎勵、激勵高品質創新(對新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及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等優惠政策。
3.對人才的扶持獎勵。主要對入駐企業加強優質人才引進,從引才獎勵、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其中,新引進全日制畢業生按博士每人9萬元、碩士每人6萬元、“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本科每人3萬元,分期三年給予補貼。
(三)其他事項主要對有關獎補事項、審核確認、政策執行時間等相關細節予以明確。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小邱 聯系電話:286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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